公告通知
关于开展第二届“师德标兵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日期:2018年10月22日 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数:

各教学单位:

为了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,弘扬新时代人民教师立德树人、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的优良品质,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,增强全校教师投身教育事业的荣誉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。经研究,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“师德标兵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
(一)评选范围:在教书育人、关爱学生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中产生。

(二)评选名额:不超过5名。各教学单位可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推荐1-2名候选人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热爱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遵守教师职业规范,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遵守法律法规。

(二)爱岗敬业,乐于奉献,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,道德高尚、业务精湛,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。

(三)教书育人,关爱学生,为人师表,身体力行,建立平等、民主、和谐的师生关系,廉洁从教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。

(四)锐意改革,勇于创新,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,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、方法,刻苦钻研业务,不断更新知识结构,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,在教学、科研中成绩显著。

(五)师德标兵候选人必须获得校级及以上的综合表彰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(一)单位推荐

根据评选条件,各教学单位在广泛推荐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确定推荐人选1-2名,并将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。

(二)资格审核

按照部门职能,分别由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学工处等部门对教学单位报送候选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核。

(三)学校评审

学校组织评委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人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议,学校党委会综合投票审定第二届校级“师德标兵”人选。

(四)公示结果

对学校党委会审定的第二届校级“师德标兵”人选名单予以公示。

(五)公布表彰

学校授予“师德标兵”称号,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;通过校园媒体、宣传栏等形式在校园内进行广泛宣传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(一)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做好推荐工作。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,深入学习有关规定,坚持标准,实事求是,民主评选,择优推荐。要通过此次评选推荐工作,进一步激发教职员工为人师表、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的精神,切实发挥师德标兵的导向作用。

(二)各教学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(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zrsc1@163.com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1.best365网页版登录第二届“师德标兵”候选人推荐表(见附件1,一式2份)。

2.best365网页版登录第二届“师德标兵”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(见附件2,一式2份)。

3.主要事迹材料(2000字左右)。事迹材料须详实生动,文字简练,使用A4纸打印。

4.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。提供的复印件要求按《best365网页版登录第二届“师德标兵”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》的填报顺序编制目录、排序、装订成册。

(三)本次申报相关内容填报时间要求为近五年,时间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。

附件:

1.best365网页版登录第二届“师德标兵”候选人推荐表

2.best365网页版登录第二届“师德标兵”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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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0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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